三大改造 启示

2020-06-04 综合 96阅读
即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从1951年12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结束,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党对之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两点启示:
1、解决农民和手工业问题要典型示范、自愿互利。
党和政府对农业进行改造,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进的方式引导农业走生产合作化道路,同时对手工业也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党和政府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采取了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农业走合作化道路。之所以如此,也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中国是个农业国,自然经济长期存在和发展造成了占绝对优势的个体经济。这一情况使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对高度的公有制缺乏思想准备。历史的经验表明,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在对农村和城市的个体私有制经济改造过程中,必须本着有利于国家建设,又能够满足广大劳动者根本利益的原则,采取稳妥的步骤。为此,党的政府采取了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的方针,即继续保留农民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通过合作生产的方式,建立集体所有制经济,逐步进行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做法一方面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改变了个体经济的分散性和落后性,另一方面也能够得到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支持,从而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为工业化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对待资本主义工商业要采取赎买政策。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这种赎买政策,实现了和平过渡,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创举。党和政府采取了赎买政策,将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纳入不同程度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最终彻底转变为公有制经济。对民族资本采取和平赎买,而不是像对官僚资本那样采取没收政策,是由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通过这些措施,既限制了资本主义经济过分发展给过渡任务完成带来的消极影响,又通过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资本家利益充分发挥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工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和平的方式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创造了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过渡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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