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保报销比例

2020-06-05 社会 402阅读

医保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

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及以上

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

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四、住院

1、镇卫生院报销6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三级医院报销30%

五、门诊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六、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人群范围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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