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新兴政府部门。许多地方都没有成立,详细职能不明。
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指城市公共部门面向城市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维护,提供和加强就业岗位,社会保障服务,兴办和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及时发布有个社会信息,为社会公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参与公共事务提供有力的保障和创造相关的条件。
一般的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是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工作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省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组织拟订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执行工作;承担清查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监管、资产处置、年度审核、统计报告等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绩效考评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稽查工作。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用房建设、房屋维修、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经费的汇总、审核、上报、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土地管理;承担公共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编制公共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建设工作;负责公务员周转性住房的项目汇总、审核和上报,承担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工作;负责维修改造危旧住房。 (七)负责指定范围的领导干部和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全省新建公共机构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审核、建设监管、效果评价工作。 (九)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实施工作;承办采购项目的汇总审核、招标方式审批、信息管理、专家管理、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合同备案管理、供应商投诉管理等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十)负责协调联系各市州人民政府驻兰办事机构,联系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甘肃办事机构。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