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触电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如何理解我国《民法通则》等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放射

2020-06-28 社会 107阅读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无过错责任,除非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