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按其取得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类。
(1)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业务发生或完成时,自行填制的凭证。这类凭证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如收料单、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固定资产折旧表、工资费用明细表等。
(2)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由外单位经办人员填制或签发的原始凭证。如购货时取得的购货发票,业务招待时从饭店取得的服务发票,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火车票等。
1.按照反映经济内容的不同,记账凭证可以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1)专用记账凭证。是用来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2)通用记账凭证。是用以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单位,不再根据经济业务内容差异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开始,也是对经济业务进行日常监督的重要环节。
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及时、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完成情况;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单位内部控制;
3.加强会计监督,控制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