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因为: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钥匙”。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扩展资料:
对立面之间的统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对立面的统一即矛盾的统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肯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保持自身统一。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统一的作用,双方能够互相吸取和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而得到发展,从而为扬弃对立即解决矛盾准备条件。
对立面的斗争即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地变化以至最终破坏自身统一。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斗争是促成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的决定力量。
对立面的统一性是矛盾运动中相对稳定的、保守的方面。矛盾运动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即事物的量变状态,是对立双方保持相互统一的状态;矛盾运动处于显著变动的状态即事物的质变状态,是对立双方的统一处于瓦解中的状态。
对立面的统一由建立、巩固到分解是一个过程,这是一个条件变化的过程。任何具体的条件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对立面的斗争必然地要打破旧的条件和创造新的条件,也就必然地要破坏旧的统一和建立新的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立统一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