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上所列的都很有问题。一,你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十小时,一周就要工作六十小时,这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一周四十小时的规定。二,如果是周六周日工作的话,既可以付你两倍(记不清)的工资也可以给你在其他的时间安排休息;如果是想端午国庆这样的节日就必须支付三倍的工资,不可以以安排其他时间休息来免于支付三倍工资。三,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呈,一个月后离岗,到时间即使没交接完也不影响你。
其他的就不清楚了,但以上几项是违反劳动法的,是无效的
如果你能忍,你就签。如果签了之后发生纠纷,你们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但这些违反劳动法的条款是无效的。记住,保留这份合同作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