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经济补偿金基数没有包含住房补贴与伙食补贴算不算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022-03-21 社会 106阅读
1、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围。此外,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可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你的住房补贴与伙食补贴应该不属于福利费,是应该被纳入到工资总额的。而经济补偿是以工资总额为标准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你所有的工作收入几乎都列入工资总额之内。
2、企业没有把住房补贴与伙食补贴计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内,你可以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人员反馈告知,书面表明询问企业是否同意按照工资总额进行补偿,不同意则让其签字后取得证据诉至法院追究赔偿。
3、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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