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能力、水平和影响;
(四)与本会业务相关联的资格单位和个人(资格另文)。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取得入会资格;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并提供所需资料;
(三)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团体会员须按细则考核验收);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内其它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向本会推荐人才、订阅会内刊物。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触犯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