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是有企业级别的划分,但是仅限于国企。会计师事务所并不属于国企。
国有企业有央企和地方国企之分,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辖,其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但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国有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
扩展资料:
企业行政级别来源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没有行政级别,只是“一把手”多由中组部发文任免,因此有了级别。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时的“一把手”是“副部级”,其级别便顺延下来了。这种交流甚至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正常的”人事变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