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45周岁想要一份金瑞人生计划书35种大病的,十年交费的.十年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除健康帐户外.

2020-05-03 财经 86阅读
你好,你买了这款产品吧?这是这个产品条款
金瑞人生(A/B/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的50%及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上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投保人根据本产品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附加金瑞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的50%及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
主险合同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支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此后如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时,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变更为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的50%。
主险合同若无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
主险合同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支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主险合同若无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
(3)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4)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不知你能理解吗?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