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管理处办公室。
第二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四条 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 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整体形象符合《基本服务礼仪标准》中的仪容仪表要求。
第六条 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七条 上班时间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八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九条 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十条 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游烟,吸烟的员工应注意他人的感受,控制吸烟量及避免在女性面前吸烟;冬、夏季开启空调期间,禁止在空调房内抽烟,须到有外窗的洗手间或指定场所进行。
第十二条 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公司客人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关闭应关闭显示器和电灯;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 文明用厕,节约用纸,注意保洁。
第十六条 办公区内不得擅自添加办公家俱。
第十七条 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