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评聘正高级职称者;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2.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计算机专业文章(第一作者)评聘中、初级,或出版过计算机专著的人员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者。
3.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评聘中、初级,或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毕业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获得相应级别证书者。
5.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初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者。
6.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评聘高中初级职称者
7.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称者。如调入区县属及以上单位,需参加相应级别“模块考试”才能聘用。
8.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达到本系列申报评审破格条件或达到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