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球
1.发球前的规定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仅能用一只手的运动员,可用球拍将球抛起)。球拍与球接触时,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2.发球时的规定
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不得触及其他区域。
3.发球员的位置
(1)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
(2)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前场方块区域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4.发球失误
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违反发球站位规定。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位置上进行第二次发球。
5.发球无效
发球触网后,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接球员未作好接球准备;均应重发球。
6.交换发球
第一局比赛终了,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成为接球。以后每局终了。均依次互相交换,直至比赛结束。
(二)通则
1.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3、5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
2.失分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还击空中球失败。
(4)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运动员的身体、球拍,在发球期间触及球网。
(6)过网击球。
(7)抛拍击球
3.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三)计分方法
1.一局
(1)每胜1球得1分,先胜4分者胜1局。
(2)双方各得3分时为“平分”,平分后,净胜两分为胜1局。
2.一盘
(1)一方先胜6局为胜1盘。
(2)双方各胜5局时,一方净胜两局为胜1盘
3.决胜局计分制
在每盘的局数为6平时,有以下两种计分制。
(1)长盘制:一方净胜两局为胜1盘。
(2)短盘制(抢七):决胜盘除外,除非赛前另有规定,一般应按以下办法执行。
A.先得7分者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为6平时,一方须净两分)。
B.首先发球员发第1分球,对方发第2、3分球,然后轮流发两分球,直到比赛结束。
C.第1分球在右区发,第2分球在左区发,第3分球在右区发。
D.每6分球和决胜局结束都要交换场地。
4.短盘制的计分
(1)第1个球(0:0),发球员A发1分球,1分球之后换发球。
(2)第2、3个球(报1:0或0:1,不报15:0或0:15),由B发球,B连发两分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3)第4、5个球(报3:0或1:2,2:1,不报40:0或15:30,30:15),由A发球,A连发两球后换发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4)第6、7个球(报3:3或2:4,4:2或1:5,5:1或6:0,0:6),由B发1分球之后交换场地,若比赛未结束,B继续发第7个球。
(5)比分打到5:5,6:6,7:7,8:8……时,需连胜两分才能决定谁为胜方。但在记分表上则统一写为7:6。
(6)决胜局打完之后,以方队员交换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