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H2签证为访问就业 (H-2) 签证,其家属可申请F-1签证。
韩国F-1访问同居签证对象
1、亲属访问,家族同居,被抚养,家政保母,其他和这个类似目的打算滞留的人
2、由于取得外国国籍的同胞法务部长官特别准许国内滞留的人(在外同胞(F-4)资格相符合者除外)
3、在韩外国公馆职员的家政保母
4、作为一个外国人投资者(包括代表及管理者),其中持有企业投资(D-8),居住(F-2),永住(F-5)签证的人的家庭保姆 韩国银行告示上年度人均国民总收入3倍以上的外国人投资者
5、持有 驻在(D-7)、贸易经营(D-9)、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技术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签证,而办好外国人登录证的人的 家庭保姆
6、出生当时保有大韩民国国籍的海外领养的人
7、大韩民国政府树立(1948.8.15)以前在海外移住的同胞1世
8、滞留资格文化艺术(D-1),留学(D-2),普通进修(D-4),采访(D-5),宗教(D-6),驻在(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技术职业(E-5),艺术演出(E-6), 特定活动(E-7)的人的成年的子女
9、持有住居(F-2)资格人的配偶或子女
10、由于在大韩民国内有地址的大韩民国国民有养育权的需要受到父亲或母亲的扶养的未成年者
11、就业管理制对象外国国籍同胞
12、其他不得已的理由不从事职业活动在大韩民国内有必须长期间滞留的情况的人
韩国F-1访问同居签证所要提交文件
1、护照 (签证发给认定申请的时候护照复印本)
2、签证签发申请书或签证发给认定申请书
3、最近6个月以内摄影的证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