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保参考如下
一、需要材料
主要材料包括户口本及复印件,照片、银行登记帐号或现金等。复印件的具体规格、数量要求就得按照社保所的具体要求了。
说明:有的宝宝刚出生不容易照相,但是家里又不愿错过90天参保期的,可以先交纳除了照片以外的全部材料办理参保,稍晚些时间再交照片。因为交照片直接影响到社保卡的办理,所以如前面所说,领取到社保卡之前的费用由家庭先自负,领卡后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二、参保时间和办理地点
1、办理时间:
新生儿:自孩子出生90日内,办理的是出生当月至当年年底的保险。强调,是90日不是3个月,因为有可能连续两个月31天的,一定要精确到日。90日内必须上完户口办理完参保才可以。2011年7月出台新文件,新生儿必须是出生90日内参保,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至当年年底的保险。
续费:除新生儿外(包括未在90日内参保的新生儿),集中参保期是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参保缴费手续。
2、办理地点:
婴幼儿(幼儿园之前的)在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在幼、在学的在所在幼儿园和学校集中办理。比较特殊的是,有的孩子上学前要上一年学前班,因为学前班目前是不被国家承认的机构,所以这一年的参保手续还要转回街道社保所办理。
三、外地孩子能上的条件
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孩子如果没有北京户籍也可以参保的:
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
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
.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学生儿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
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文件源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
3、《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105号】
信息参考源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bjl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