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当前形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2022-04-04 综合 50阅读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正确的财政支出结构政策是国家调节经济与社会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强大杠杆。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财政支出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其核心是解决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的矛盾,力求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整,着力建立起一个支出合理增长、内部结构有保有压、能够有效地规范支出行为、管理方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支出运行机制。一、加大改革力度,改变国家财政包揽过多的分配局面我国现有的财政供给范围和支出分配结构是从建国初期的大财政、供给制发展而来的,是建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上的,其最大特征是国家包揽的面过大,财政支出范围过宽,几乎复盖到整个社会生产与消费的各个方面,一些本应由市场解决的问题被纳入财政分配范畴。这种供给制的分配滞后于当前整个经济分配格局形势的变化,也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进行改革。特别需指出的是,现在国家每年的新增财力有限,而财政的增支压力相当大,经济结构调整、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科技教育发展等都需要财政加强支持力度。这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但如果不对现行财政支出分配格局进行调整,该减的减不了,那么,财政就无力承担和满足上述政府的重点支出要求,改善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就会是一句空话。这方面主要应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大力削减对城市居民的有关福利性补贴。现行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制度是在过去高积累、低收入、低消费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其一定的必然性。现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增长相当快,政府不必也没有能力再去承担对居民的庞大补贴了,必须彻底改革。有些补贴如近年来由国家统一出台的肉食、副食品、粮食等价格补贴,已经成为职工收入的组成部分,要结合工资改革将这部分“明补”改为工资。二是治理和规范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供给范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事业单位并不都具有公共需要性质,财政不可能也不应该对其经费开支进行统包统揽,要将市场机制进入事业单位,针对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办法。一般地讲,事业单位按其服务性质,可以分为三类:即公益性的、准公益性的和经营性的。其中: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如基础教育、基础科研、图书馆、计划生育、公共性防疫等事业单位,其进行的活动属于典型的社会共同需要,财政应保障其经费供给。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广播电视、医疗保健等,这些单位提供的服务介乎于社会共同需要与个人需要之间,是属于现代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所必需的,也基本属于政府公共预算的供给范围,然而要由享受服务的对象承担一部分费用,因此,财政对其可采取资助的形式。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如开发性的科研单位、职业化的体育运动项目、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和社会中介机构等,这些单位提供的服务一般说不属于社会共同需要,应与财政供给脱钩,逐步走向市场。三是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制度进行改革。对一些特殊行业(如属于社会公共公益事业的水、电、城市交通、环境保护等)的价格和收费仍需由国家进行管理,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承担着政府特殊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亏损仍应由财政给予补贴。其它大多数属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其亏损补贴则应随着企业改革的推进予以取消。二、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控制行政人员和经费的膨胀从理论上讲,财政分配是为政府履行其各项职能提供财力保障,其中确保政府机器的正常运转是财政分配最基本的职责。但由于政府机器隶属于上层建筑,纯属非生产领域和消费性质,因此,无论是政府机器本身还是经费供给,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当前的问题在于,行政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改革,政府机器庞大,机构臃肿重叠,财政养人过多,行政管理费呈现出加速膨胀的态势,大大加重了财政负担。资料表明,我国财政支出中的行政管理费1996年已达1040.80亿元,比1980年的66.79亿元增长了14.5倍,而同期的财政总支出只增长了5.46倍。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六五”时期为6.8%,“七五”时期为8.8%,“八五”时期上升为11.9%,到1996年进一步增加到13.1%。因此,今后在经济体制的转轨中,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必须从多方面采取过硬措施,从严控制行政人员和行政经费。具体建议:一是在财政内部全面实行“下管一级”的管理办法,也就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行政经费总量限额、行政人员编制及人均行政支出综合定额提出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考核,辅之以一定的奖罚措施。其目的和作用在于建立一种制约和控制机制,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管理格局,使行政费支出保持一个合理的水平,实现行政费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下决心推进行政改革,精简机构,这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和压缩行政经费的治本之策。1998年国家机构改革已在中央这一层次率先进行,迈出了重要的改革步伐。下一步要按照总体规划,不失时机地在地方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这方面的改革。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直接管理的范围将会缩小,但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的职能和作用将会日益上升,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社会中介机构是靠实力、靠竞争生存的,必须与政府部门脱钩,这不仅仅是为了减轻财政的经费供给压力,更重要的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公正的职能作用。三是建立有效的政府公务员系列的竞争机制。这不仅包括公务人员的公开考试录用制度,而且要逐步推行机关干部的辞退制度,改变行政机关人员只进不出的现象,这样就把动力和压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这实际上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三、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财政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共性开支社会公共性开支涉及的面很宽,包括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是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支出,也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支出。在传统体制下,虽然国家财力比重较高,但财力分配的大头用于经济建设,社会公共性支出比重较低、社会发展的欠帐较多。改革以来,随着国家财力的大量分散,不仅导致财政投资急剧下降,而且连社会公共性支出的最低需求也难以保证。这种状况如果继续维持下去,最终对经济发展也将会形成很大的影响和制约,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将是一句空话。因此,从宏观角度考虑,今后我国的财政支出政策必须切实强化社会公共性开支。教育投入属于社会性开支,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财政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财政要继续把支持教育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重。目前财政性教育投入约占我国教育投入总量的80%左右,显然,增加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是增加教育投入总量的关键。再一个重要思路是,需要改变国家财政统包教育经费的传统做法,动员全社会力量走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路子。实践证明,以政府办学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多种形式办教育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发展模式。首先要研究建立规范的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对于9年义务教育,国家应该着力抓好,财政经费也应首先向这方面倾斜。对于非义务教育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国家无疑也要给予支持,但应根据国外经验,采取向学生合理收费的做法,这是改变国家对学生包揽过多的局面和拓宽教育经费来源的重大改革举措。社会保障是事关中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全局问题,需要纳入国家财政政策规划统筹考虑。为此,必须针对当前的问题,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养老保障、失业救济及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是社会保障的三道防线,与国家财政都有密切关系。特别要看到,未来中长期随着老龄人口和失业群体的扩大,社会保障的资金需求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这无疑将对财政收支运行和分配格局产生深刻的影响。为此,财政必须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现行支出分配结构,尽快使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同时相应削减行政经费和一般事业经费支出,从而真正把社会保障支出作为财政预算的一个重要内容。四、着力强化国家重要产业和领域的财政投资,增强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后劲在我国未来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仅仅重视社会公共性支出是不够的,还必须重视政府财政的经济建设投资。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在揭示投资与经济增长内在联系的同时,还深刻地论述了政府投资在整个社会投资中的特点和作用。首先,政府居于宏观调控主体的地位,它可以从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角度来评价和安排自己的投资,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成,如社会基础设施等,能极大地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第二,政府资本雄厚,而且资金来源一般是无偿的,可以从事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的投资。第三,政府可以从事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一般的投资。这说明政府投资与非政府投资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政府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仍是一个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工业化任务十分艰巨。如果没有政府统一的工业化战略规划和强有力的政府投入,要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实现工业化任务,顺利实现“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今后的财政投资应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财力,用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最急需的方面。我认为,中长期财政投资的方向和重点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一是支持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人类生产与生活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质载体和基本要素,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产业地位和战略地位。国家财政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既能有效刺激国内需求,迅速带动经济发展,又能避免重复建设,有利于调整改善投资与经济结构,而且投资风险小,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能为闲散资金找到出路,为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消费,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长期稳定发展。二是着力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质产业,世界各国大多都把农业作为政府的保护对象,而财政是政府保护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重点在于:支持那些风险大、投资经济效益低、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性、开发性或有示范效益的项目,如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投资,这是其它农业投资主体所难以承担的,也是政府财政保护农业的重点所在。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科技进步与发展的支持力度。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为了加速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加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实现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今后必须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地强化科技投入力度,从而真正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首先,要继续发挥财政科研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在国家重大科技发展计划的实施、科技工程的运转以及重点科研院所的发展上,财政科技投入起着主导作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产业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家必须予以重视。从今后一个时期看,国家财政对于科技投入的重点应包括:一是继续增加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经费,如科学基金、“863”高科技、攀登计划和知识创新工程等专项投入,支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单位和超越部门界限、集中学科优势的基础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为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的优先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对农业科技投入实行重点倾斜政策,尽快改善农业科研条件普遍落后的状况。三是优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信息等方面的需要,促进重点社会发展领域的发展。四是关于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的财政投资政策取向。国有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始终占居主导地位,而且它是财政的重要支柱性财源,因此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将是国家财政面临的一项长期性任务。特别是入世后国有经济面临新的压力和冲击,由此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的支持力度,而且要有紧迫感。其一,应该积极支持国有经济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着力培养资本技术、人才和组织高度集约化的大公司、大集团的成长。其二,要支持国有经济的技术改造,提高国有经济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这方面,财政投资支持的重点在于,积极引进先进技术,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速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和利用,并按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从而真正推动和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上水平。其三,进一步落实并完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改组、改制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积累,这是国家财政投资政策的一个重要间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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