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记死者的姓名、籍贯、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与死者的关系。写碑文应对死者充满敬意和感情。
范例:
李XX父母碑文
先父讳名李XX,生于丙辰一九一六年腊月十二,卒于一九九七年腊月初十,享年八十一岁。先父出身农家,受先祖之教诲恩泽,以农为业,为本,为贵,躬亲耕作,颐养天年;以家为职,为根,为重,苦心经营,终致殷实。
忠厚老实待人,安分守己处事,耿直无媚,俭朴不奢。含辛茹苦一世,兢业操劳终生。八十一载平凡普通,淡泊寡欲与世无争。无愧于苍天厚土,荣耀于列祖列宗,堪为儿女之严父师表。
扩展资料:
墓碑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