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审核转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
1、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机构应当自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核定通过,申请人可自主在线打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并凭通知书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扩展资料:
需要的材料:
1、用人单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用人单位:系外资(台港澳侨)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用人单位: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
(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台港澳)企业需提供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上级法人企业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一网通办-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