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中级经济师的人员除了具备经济师报名必备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 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 获博士学位,可直接报考,无需工作年限。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和实践年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