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 增长8.7%、
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70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 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42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2186元,增长8.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048元,增长7.4%,是平均数的91.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6045元,增长8.7%,是平均数的84.6%。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091元,增长8.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5%;人均经营净收入2265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1%;人均财产净收入1166元,增长10.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3%;人均转移净收入2541元,增长9.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1%。
扩展资料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814元,增长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3%;人均衣着消费支出710元,增长6.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4%;
人均居住消费支出2157元,增长12.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98元,增长11.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2%;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286元,增长6.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4%;
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932元,增长7.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7%;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860元,增长19.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9%;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53元,增长7.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