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始建于明。清属正定府获鹿县。据清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修订获鹿县志记载:石家庄当时百户人家,人口600余人,村民多务农,面积约半平方公里。石家庄在明、清两代经历了四百多年,基本无什么发展。真正发展时期是在清末以后,随着1901年京汉铁路1213公里大干线的动工,1902年设立车站,1904年正太(即石太)铁路动工,1907年两干线交汇通车以及设立石家庄铁路局而逐步由村设镇、由镇设市建设发展起来的。铁路开通和在此设站后,车站有小贩售货,村中有小店数家。凡是赴山西去的客人到此,再觅车轿起旱路西去。据史书记载,获鹿县自古以来就是西部山区进入华北大平原的交通要道。京汉、正太两条铁路干线再行通车,使得石家庄很快成为冀、晋两省中南部地区物资集散中心,商贾云集,渐趋繁华。
1925年经北洋政府临时执政批准,设立石门市。取名之因是将石家庄、休门两村各取一字,以符名实。后因休门豪绅以大户自居,争吵不休,又因人口不足等故,经获鹿县知事调停,成立了市政公所。当时人口六万、面积十一平方公里。
1928年7月3日,国民政府颁布了“市组织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凡人口满二十万人之都市,得以所属省政府之呈请暨国民政府之特许建为市。因石家庄人口只有六万人,故依此撤销了石门市建制,成立了镇公所,1933年石家庄公安局对全市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当时石家庄东西长四公里,南北长四公里半,面积约十一平方公里,全市人口为63156人,其中商户约占总户的15%。
1937年7月7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随后于同年10月11日日军占领了石家庄,市区人口急剧下降,到年底降为五万人。日军侵占石家庄后,十分重视交通枢纽和军事要塞的战略作用,将石家庄作为控制冀、豫、晋各省的军事重镇。并利用石家庄粮棉基地和煤碳矿山中心的优势,大肆进行掠夺。与此同时,极力扩展市区。首先建起了兵站基地,大批军队驻屯于市,修筑了北兵营、南兵营、东兵营、西兵营等,仅军事占地面积就达4.7平方公里,占城市总面积的40%。还拟将石家庄开发为华北的六大都市之一(六大都市:北京、天津、济南、徐州、太原、石家庄)。
1938年1月15日实现市制。日伪派马鹤寿组织石门市公署(即为市政府)筹建处。同年10月31日,市公署正式成立。后因当时人口仅七万,末达到普通设市十五万人口之条件,故将正定、获鹿所属50余村划入,设新市区。1939年10月7日,日伪中央临时行政委员会批准设立石门市。同年10月,日伪建设总署北京工程局石门施工所,制定了“石门市都市计划大纲”(城市总体规划),并相继开辟了协和路(现胜利路长2500米,宽20米)、新民路(现解放路、长2000米,宽30米)、和平路(现平安大街,长700米,宽20米)。新兴路(现新华路,长1000米,宽30米)、保晋街(现南马路,长1000米,宽30米)、朝阳路(现新华路,长1000米,宽30米)等主干路。修补了旧区土路和石块路,开辟了对外公路:石正、石获、石元、石栾、石藁等,以连络周围各县及重要村镇。
1939年8月9日,受太行山山洪侵袭,整个市区被水淹没,直至8月13日水方退尽。据统计坍塌房屋1878间,损坏69间,受灾居民1067人,374户。为防止山洪再度侵市,1941年2月11日动工修建西部防洪堤,当时堤长8664米,开河2760米(即石津渠),总工程用工197293人,历时53天,于同年4月3日竣工。
1940年6月动工修建石德铁路(石家庄至德州),同年11月中旬竣工,长181公里。1942年3月16日又扩建了石津渠主要工程包括水力发电所、灌溉、大贮水池、贮水堰堤、导水路、沉砂池、取水堰堤、船闸、运河水路等九项工程,工期五年。日本投降时仅完成工程总量的五分之二。
1939年底,日军为加强对华侵略,制定了“石家庄都市计划”。这个计划以兵营、军事工厂、仓库、铁路、水运为重点,并相继实施。为上述重点工程配套的有电力、电话、自来水等项公用事业也按都市计划开始建设。到1942年初两年多的时间里,用于道路、水利、自来水等项建设的工程费总额为760万元(当时货币)。
同时,日军为了控制华北地区的棉花生产,在石门市建立了统管山东、山西、河北、河南产棉区的机构。因此这里也成了华北地区粮棉和山西、阳泉、河北井陉煤矿等矿产集散中心。商业运输业也相继发展。人口逐渐增至二十万人之多。
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派第五军十二旅侯如墉部以第一战区先遣队的名义“接收”了石家庄。当时国民党政府把主要精力用于打内战上,仅1946年一年内就修建防空壕60华里,环市铁路29.5公里,修内防空壕34华里,飞机场外壕30余华里以及围壕修筑碉堡400余座。城市景象衰败,商业凋弊,市政建设停顿。
1947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克石家庄。紧接着进行了一系列战后恢复和组建工作。仅1948—1949两年时间就基本上清除了战争废墟,恢复了正常的城市交通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1950年后,经济建设逐步恢复,国家开始向井陉矿区投资建设年产原煤185万吨,洗煤179万吨生产能力的煤矿,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的微水电厂也开始扩建。此外,投资新建石家庄纺织厂(现国棉六厂)、酒厂、水泵厂、机床厂、针织厂、食品厂、面粉厂等19个工厂。基建投资总额为3759万元。经过恢复和建设,城市人口达16.9万人,城区面积达22.52平方公里。
在城市建设方面,从1949年开始拟定“石家庄城市计划草案”。城建局局长王子兴亲自执笔,张友新规划专家协助。但由于图纸资料的缺乏,其规划方案只提出了市区规划设想。细部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均没编制。当时规划指导思想有三点,第一,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第二,如何发挥石家庄在华北地区作为中心城市的作用,从物产、交通、自然地理条件考虑,计划将井陉、获鹿、正定划归市区;第三、依托旧城,改造旧城,由内及外,紧凑发展。当时规划重点是发展桥西。行政中心放在中华大街中部,即以现在华西路为横轴,北至新华路人民公园,南至中山路体育场。工业区设于市区北部,沿石津运河两岸布置,东至土贤庄,西至西三庄村。生活居住区设在旧市区商业区和工业区之间,这就是解放后石家庄第一个城市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