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办法是,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即所有考生排成一个队列,投档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生成带九位小数的投档成绩。单科成绩的比较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比如,如某文科考生总分567分(无照顾分),语文135分,文综216分,数学97分,则其排序成绩为:567.135216097分。每个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只享受一次投档机会。考生被投档后,因为专业不服从、身体条件不符合院校要求等原因被退档的,不能再补投到本批次的其他院校,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志愿复征,或者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梯度志愿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允许考生在某一批次填报若干个按照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我省在每一个批次设置两个梯度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是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进行志愿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