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法:
1、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请于15日内使用自助机、网上缴费(开通网银的银联卡)或到违法裁决地指定银行缴款。
2、未裁决的交通违法
(1)网上可处理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后未满12分的)或他人机动车但不记分的,并且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2)网上不能处理的,持驾驶证(或强制凭证)、违法通知书、身份证、违法机动车行驶证(从事营运还需对应的从业资格证,单位车辆还需委托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违法地或车辆登记地交警队自助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打处罚单,持处罚单到指定银行(或通过罚单号、银行卡、网银等途径)缴清罚款。
3、机动车被暂扣的,需提供强制凭证、身份证、驾驶证(车主没有驾驶证的让有驾驶证的朋友一起办理)、行驶证(未上牌的还需购车发票、合格证等)、交强险保单。
4、驾驶证属于记分周期内记满分的,驾驶人需要参加满分学习(七天)、考试(12分考科目一,一个周期内两次12分或一个周期达24分考科目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