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7.5%;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上年度本人缴费工资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缴费率为9.5%,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缴费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