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了,如果员工的社保还挂在原单位,原单位愿意继续为员工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社保部门会默认员工并没有辞职。员工在生育时有缴纳生育保险,并且累计缴纳满一年以上,那么员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