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着急,反而这是好事。
1、如果不放心,请一个律师没有关系。但其实完全没有必要,白花律师费。因为现在是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的律师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提出异议的,不管怎么样,核定损失是法院和保险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险公司和伤者在打。
2、是否出庭都没有关系,法院的判决他不服可以上诉,但一旦终审就有执行的义务。
3、二次治疗费用可以等实际发生了以后再打官司,你还是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和这次一样,没有影响。
4、交强险额度内的费用你的全额承担的,交强险以外的费用,按责任比例55的话,对方是非机动车赔偿比例就是6:4,你6他4,属于你的赔偿责任由商业三责险全额承担,只要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保险都应当承担,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你也没有承担义务。
5、伤者会提出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证据,此阶段是伤者举证,保险公司如果认为不合理,他承担举证责任,法院的职责就是核定这些举证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决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
总之,这是好事,避免了你在伤者和保险公司之间无休止的协调、协商。反正判决结果伤者和保险公司都必须接受,你也不会增加额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