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农村专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定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该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扩展资料: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校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