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一货车因“出厂翻牌器”被处罚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货车司机罗勤昌向媒体表示,自己所驾驶的货车并未加装翻牌器,而是此车型出厂设置。9月16日,兰州交警发布通报称,司机罗某将自动翻牌器改回车辆出厂状态并发布视频,混淆视听。
今
年4月18日,家住河南的司机罗勤昌驾驶一辆欧曼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往兰州送货。“当时车停在北滨河路,我在路边等货主。安宁交警大队的民警到这巡逻,刚开
始是说车停得有问题也开了罚单,临走的时候又说车牌有松动”。据罗勤昌介绍,交警随后打开了车牌,认为他加装了翻牌器,并以“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对罗勤昌
处以扣12分,罚200元的处罚。
不服交警的判罚,罗勤昌申请了行政复议。7月2日,兰州交警支队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安宁大队对罗勤昌
作出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维持安宁大队的处罚决定书。随后,罗勤昌向法院提起诉讼。8月29日,兰州铁路运
输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罗驾驶车辆安装翻转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安宁交警大队处罚适当。
9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了
事发时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视频显示,事发时罗勤昌所驾驶的货车牌照确装有电子翻牌器,安宁交警也从罗勤昌驾驶的车辆中找到了操作电子翻牌器的按钮。兰
州交警表示,罗勤昌对于自己私自更改原车设置加装翻牌装置的事实非常清楚并且这一行为被交警执法记录仪记录,在行政诉讼的法庭上经过了庭审质证,被审判法
院一审司法认定。罗勤昌利用恢复原状的方式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驾驶员应该准守法律,不然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