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照片太丑可以重拍。
为了适应居民的新需求,公安在部分户政窗口推出便民举措,市民在拍摄身份证照片时,如果觉得相片不够满意,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要求,重新拍照。
二、身份证照片太丑申请重新办理:
市民发现照片太丑,可以在自己带上照片(但符合办证的要求),也可以在公安机关拍摄时,给工作人员提建议,拍得美一些。办理时需要带上户口本、旧身份证、现场采血样本申请办理身份证。
三、居民身份证照片需满足的条件:
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居民身份证的照片需满足下列条件:
1、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照片尺寸为32mm×26mm;
2、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3、要求:公民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