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建
一九六零年,经高教部批准,中山大学开办中文专科函授教育,面向全省招生。
1981年至1990年
一九八一年,中山大学教务处设立工农教育科(原中山医科大学教务处设立培训科),一九八五年设立成人教育科,一九八六年成立成人教育部;负责全校成人教育办学管理。
一九八二年,开办干部专修科,法学、工业经济管理、财政税务和临床医学等专业招生。
一九八三年,复办夜大学,招收夜大学本、专科学生。
一九八四年,中山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哲学专业在全省开考。
一九八八年,恢复举办函授教育,同年四个专业开始招收专科函授班学生。
一九八八年,开设专业证书班。
一九八八年九月,开设乡镇企业职工大专班。
一九八九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同年十一月,召开首次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一九九零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首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1991年至2000年
一九九一年,原中山医科大学开始对临床住院医师实行规范化培训。
一九九一年,原中山医科大学获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资助,开始合作培养访问学者。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中山大学首次给由中大主考的汉语言文学、哲学等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一九九二年四月,中山大学召开第二次成人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的设想。
一九九三年,中山大学在坚持以夜大学、函授教育为主的同时,开始招收成人专科脱产班,成人教育的办学规模有了较大的发展。
一九九三年,原中山医科大学开始组织自学考试辅导,并成为广东省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妇幼卫生四个专业的主考学校。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全国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协作组在清华大学成立。中山大学成为全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协作组成员。
一九九四年,委属综合大学成人教育协作组年会在中山大学召开,原国家教委成教司司长董明传来校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一九九五年五月,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将成人教育列入211工程预审内容之一,提出了中山大学成人教育的重点向高层次、高质量的大学后继续教育发展的方向。
一九九六年四月,中山大学召开第三次成人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稳定规模、提高层次、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成人教育得到健康发展。
一九九六年六月,省高教厅派出成人教育专家组到中山大学评估夜大学、函授教育。
一九九六年十月,卫生部派出成人教育专家组到原中山医科大学评估成人教育,被评为部属优秀学校。
一九九六年,原中山医科大学将成人教育列入211工程预审内容,并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将继续教育处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合并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医学成人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一九九七年十月,原国家教委授予中山大学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光荣称号;同年,广东省高教厅授予中山大学广东省普通高校函授教育、夜大学教育先进单位。
一九九七年,经广东省人事厅批准中山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先后被认可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中南地区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协作组在湖南召开成立大会,中山大学和华中理工大学为协作组组长单位。
一九九八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原中山医科大学成立自学考试辅导学院。
一九九八年,中山大学被接纳为广州市人事局继续教育协作会员单位。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中南地区高校继续教育协作组理事单位九八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召开。
一九九八年底,原中山医科大学与美国惠氏苏州-立达公司合作承担卫生部国际合作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生殖内分泌激素补充疗法”培训基地项目。
一九九二年起,原中山医科大学先后开办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科起点本科班。
一九九九年九月,新建的成人教育教学、办公大楼落成使用,为中山大学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良好的条件。
二〇〇年九月,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落成,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脱产班学生近500人在一流的教学环境中学习成长。
2001年至今
二〇〇一年,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规模稳步发展,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招生计划超过1000人,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层次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大学后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培训有了进一步发展。
二〇〇一年十月,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中山大学,原两校的成人教育机构和人员合并。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山大学——香港大学联合专业培训中心”正式挂牌。
二〇〇一年五月,经学校批准,正式成立中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与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一年十月,陈金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戴瑞华、欧阳清明、张振华、刘正锡、孔丽华任副院长。
二〇〇二年一月,经广东省教育厅(粤教职〔2002〕5号)文批复,同意中山大学自学考试辅导学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金华;原中山医科大学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办学许可证同时注销。
二〇〇二年七月,受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委托,我校在香港举办公共行政管理专业成人大专学历班,双方并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召开2002年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2002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决定:2003年校本部及珠海校区不再招高中起点成人教育脱产班。
二〇〇三年三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我院邀请台湾学者王可济来校讲学。
二〇〇三年三月,经高等继续教育学院院务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撤销在我校设立的“广州函授站”。
二〇〇三年三月,根据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要求,我校同意作为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主考学校。
二〇〇三年四月,中山大学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并入我院。
二〇〇四年一月,学校对高等继续教育进行机构调整,高等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办学实行分离:设立成人教育管理处;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在已经合并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合并(保留原有两块牌子),高等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办学单位,是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的办学实体。
二〇〇四年一月,赵过渡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院长。
二〇〇四年三月,成立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〇四年三月,刘正锡、孔丽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欧阳清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主任;余瑞昆兼任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七日,赵过渡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院长。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刘正锡、孔丽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欧阳清明任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副处实职);余瑞昆兼任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喜任高等继续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