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情况处罚是不一样的。比如,根据《淘宝规则》第六十六条,出售假冒商品,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四)卖家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两分(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淘宝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六十八条,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每次扣六分。
第六十九条,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信息,淘宝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或降权。
扩展资料:
《淘宝规则》第二节,违规的执行
第八十四条,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淘宝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淘宝排查发现。
第八十五条,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侵犯知识产权、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一)延迟发货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
(二)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买家拍下后十五天内;
(三)描述不符、恶意评价、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第八十六条,对延迟发货、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三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淘宝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淘宝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八十七条,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淘宝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不中止、不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网-淘宝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