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入伍的,2015要退伍,二级士官第8年!但是我有安置卡,还能给安置吗!
从2011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兵役法》开始,安置卡政策就基本上寿终正寝了。虽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依旧写入了在新老政策交替之间的退役士兵,可以在两个政策之间选择:要求当地政府继续执行当年的承诺,或者放弃安置卡,选择自主择业。但实际上在各地政府执行中,已经大打折扣,在各地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如果你没有关系,就不会有很好的接收单位,即使由民政局分配工作,也可能经常被分到效益不好,或者即将倒闭的单位去。甚至接收单位拒绝接收,造成你被搁置一辈子的情况。奉劝你还是不要再寄希望于那个安置卡了。除非你在家里找了人或者比较硬气的关系,能在你退伍后直接接收你,你回去后即可坚决要求兑现安置卡政策,要求民政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即可。但你的每年4500元的退役金也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