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职工:个人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档案材料(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2、自由职业者:个人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出具的《武进区劳动事务代理介绍信》、《就业失业登记证》
3、被征地农民:个人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
办理时间:每月1-30号。注:武进区可以接受省内持有暂住证的外地户口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省外户口的暂时不接收。
地址:武南路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