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6000元,应税所得= 6000-3500=2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 2500*10%-105=145元。税后工资=6000-145=5855元,即税后到手5855元。这里的月薪是指已经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对符合规定的五险一金可以扣除);这里的减除费用是3500元;若符合“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可以减除4800元:2011年7月19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是:(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在中国大陆工作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