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的直属企业一般应该是指集团的子公司,它在法律地位上是独立法人,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分公司,它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也就是说对其承担责任的是它的总公司,也就是集团公司。他们的级别高低没有很硬性的规定,要根据你们公司的内部规定,或者根据是你们公司的组织架构来判断。
2、关于内部人员的薪金规定这没有很硬性的规定,请根据公司规定。
3、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不能单纯的说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是越多越好呢,还是越少越好。
应该这样说,当一个企业他的规模越大,或者所涉及的行业越广,那么有可能就要设立相当的机构、部门来分别管理一些独立的业务,适当的分出去一部分的权力,或者是为了做深,或者是为了做广。这样呢有助于当权者有足够的精力抓大头或者说抓紧要的事物,而不是处理一些相对比较琐碎的事物。
当然另一方面来说,当一个集团公司它的下属企业多到不合理的时候,那么有些机构、职位就会重复设置,造成机构臃肿,不易管理。造成资源浪费、成本增加,而且也不便于管理。
基于以上的讲述,企业的下属机构应该是实际情况来设置,不能单纯的论好论坏。
当然以上只是简单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