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保属于学生医保的一种,保险周期是为一学年,即前一年的9月至次年8月底,到期不缴费则自动中断,大学毕业后,学校会按学生毕业去向将户口转入接收单位或者转回原籍,而户口和医保的关系并不大。
医保主要取决于毕业后的工作去向:
1,如果找到工作,并且工作单位和大学学校在同一个城市的,不论户口转去哪里,医保都在8月底中断后,由新单位办理参保直接缴纳。
2,如果找到工作,但是工作单位和大学学校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在新单位办理新参保。
3,如果毕业没找到工作,户口会被转回原籍,医保只能自己回原籍缴纳,可以选择在存档案的人才中心办理职工医保的参保,也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街道的社保办理居民医保的缴纳。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