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还真有意思:洗脚在文言中是濯足。
濯足”系手淫自慰或其它性行为说。在鲁迅日记中,间或有“夜濯足”的记载。濯,洗涤之意。《孟子·离娄上》:“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意思是清水用以洗涤帽子上的丝带,浑水则用来洗脚。《楚辞·渔父》:“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后来就用濯缨表示清高自守的行为,而以濯足作为被道学家视为污浊的性行为的隐语。因为一般人有每天洗脚的卫生习惯,但在鲁迅日记中却有时大半月、甚至几个月才出现“濯足”的记载,于是有人怀疑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洗脚,而是性生活或性行为的隐语。这种理解也是一种妄测。因为鲁迅日记并非皇帝的起居注,是写给自己看的,有很大的随意性。生活中的要事经常有意或无意不录,小事则经常失记,更何况鲁迅生前也并不是每天都洗脚,特别是在寒冬。鲁迅日记中濯足的记载时断时续,其中并没有什么隐秘之处。比如鲁迅1915年至1918年独居于北京绍兴县馆时,日记中有“夜濯足”的记载,而在与许广平开始同居的1927年10月日记中反无“濯足”的记载,可见“濯足”与性行为并无关连。再如,鲁迅临终前不久的日记中(如1936年9月21日,10月12日)都有“夜濯足”的记载。当时鲁迅正在发烧,病情严重,当然不会有性生活的雅兴。所以,应该把鲁迅日记中的“濯足”如实地解释为洗脚,而不应作其它的奇想和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