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成立自治区和自治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扩展资料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简称伊犁、伊犁州,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天山北部的伊犁河谷内,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唯一的既辖地级行政区,又辖县级行政区的自治州,也是全国唯一的副省级自治州。
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博尔塔拉”系蒙古语,意为“银色的草原”。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边缘,东部与塔城地区相连,南部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相毗邻,北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边界长达380千米,有“中国西部第一门户”之称。
3、昌吉回族自治州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下辖行政区之一。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邻哈密市,西接石河子市,南与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连,北与塔城、阿勒泰地区接壤,东北与蒙古国交界。
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自治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东经82°38′~93°45′,北纬35°38′~43°36′。东邻甘肃省、青海省;南倚昆仑山与西藏自治区相接。
5、克孜勒苏是中国新疆西部的一个自治州,简称克州,全区面面积7.09万平方公里,下辖一个县级市与三个县,是中国惟一的以柯尔克孜族为自治民族的自治州,州府驻阿图什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