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属于食品,销售食品需要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第十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注册公司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