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用卡“圆梦金”产品是为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在指定类型商户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起始分期金额,则该笔消费即可自动进行分期的消费分期服务。
持卡人通过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
申请通过后在有效期内到指定类型的商户消费,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时自动办理分期,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手续费。
“圆梦金”产品仅限中信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办理。
持卡人可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动卡空间、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营销、电话销售等。
扩展资料:
中信信用卡圆梦金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圆梦金”产品时,持卡人需在卡中心提供的范围内选定信用卡账户及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等内容。
2、持卡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且在当日首次使用指定信用卡账户消费前,致电客服或其他官方渠道在卡中心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或关闭“圆梦金”产品,最终结果以卡中心审批为准。卡中心有权根据持卡人的用卡情况、资信状况等变化而调整持卡人的可分期金额、分期期数及有效期等。
3、起始分期金额为持卡人单笔消费进行分期的起点金额,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共6档(以上均为人民币)。
凡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持卡人选定的起始分期金额且符合本条款与细则约定条件的消费将自动办理分期,若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或不符合本条款与细则约定的条件,则无法自动办理分期。
4、“圆梦金”产品的分期期数共设置3期、6期、12期、24期、36期共5种,持卡人可在上述分期期数档位内选择。
5、“圆梦金”产品自办理成功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持卡人可在有效期内到指定类型的商户消费,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时自动办理分期,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手续费。
6、“圆梦金”产品仅限持卡人本人名下的信用卡账户方可办理。
7、“圆梦金”产品在分期期间会占用持卡人的信用额度,该额度可能包含部分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分期专项临时额度是指根据持卡人申请,
卡中心审核后授予持卡人的专门用于持卡人办理分期类业务的一次性临时额度,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会随着每月还款逐渐减少,并且减少信用额度不大于当月持卡人的还款金额。
8、“圆梦金”产品仅适用于通过银联渠道交易的人民币消费,且预授权交易、房地产类、金融类、公立医院类、博彩类等消费以及监管机构和中信银行风险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消费除外。
9、卡中心与持卡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网络、或其他数据电文的形式确认产品办理的要素内容。
10、持卡人不能对已入账的分期金额和分期期数进行更改。对于已分期的消费,不可对应还分期金额再次申请分期。
11、若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出现持卡人账户销户、注销卡片、账户被冻结、超限、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等情形,将影响“圆梦金”产品的正常消费使用。
12、办理“圆梦金”产品后,已入账的原始消费若发生全额退货,卡中心将自动取消该笔消费分期,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已入账的原始消费若发生部分退货,则该笔消费分期不会取消,依然按原始消费金额的全额自动分期入账,正常计收分期金额和手续费。
13、持卡人使用Samsung Pay、Huawei Pay、Apple Pay等移动支付设备进行消费时,不可使用本产品分期专项临时额度。
参考资料来源: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中信圆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