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就是指那些没有采用公司制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扩展资料
非公司制企业的法律特征:
非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形成产权;非公司制企业(私营企业除外)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经营权;非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转让或者无偿划拨其投资形成的产权,企业可以依据经营权,有限制地处分其拥有的资产;
非公司制企业由党委会、职工代表会、工会、厂长(经理)分别决策、管理。特别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属中央人民政府所有。
我国非公司制企业的设立和运行存在明显的时代特征,在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之前,我国有关企业的立法采取的是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不同而单独立法的方式。
这类法律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集体企业所有制企业法律、私营企业法律、三资企业法律。其中三资企业法律因其性质已经属于公司法调整的范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公司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