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火公司的理由是:无法通过政府的武器出口审查。其实没有美国政府同意,中国根本不可能提出购买意向。
美国政府的理由是:遵循国会“关于对华武器禁运的决议”的宗旨,实施对华武器禁运。
美国国会的理由是:1.鉴于中国大陆的人权问题以及军事透明度问题,国会决议继续维持89年的对华武器禁运决议。
2.美国的武器进出口的相关法律规定了指定的武器只能向指定的购买方进行出口,并要经过严格审查,并最终得到国会多数票通过。一切擅自向中国出口武器的行为都是违反相关法律的。
至于89年后美国为什么选择对华武器禁运,你可以自己去想,这里写不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