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
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涉及信息论、计算机科学和密码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它研究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网络内信息的保护方法,是指在信息的产生、传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对信息载体(处理载体、存储载体、传输载体)和信息的处理、传输、存储、访问提供安全保护,以防止数据信息内容或能力被非法使用、篡改。
信息安全的基本属性包括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认证性和不可否认性,主要的信息安全威胁包括被动攻击、主动攻击、内部人员攻击和分发攻击,主要的信息安全技术包括密码技术、身份管理技术、权限管理技术、本地计算环境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等,信息安全的发展已经经历了通信保密、计算机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保障等阶段。
扩展资料:
机密性是指信息不泄漏给非授权的个人和实体或供其使用的特性,只有得到授权或许可,才能得到与其权限对应的信息,通常机密性是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防止他人译读信息,并可靠检测出对传输系统的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对不同密级的信息实施相应的保密强度,完善密钥管理。
2、对存储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利用非法手段通过获得明文信息来达到密的目的。加密保护方式一般应视所存储的信息密级、特征和使用资源的开发程度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加密系统应与访问控制和授权机制密切配合,以达到合理共享资源的目的。
3、防止由子电磁信号泄漏带来的失密,在计算机系统工作时,常会发生辐射和传导电磁信号地漏现象,若此泄漏的信号被他方接收下来,经过提取处理,就可能恢复出原始信息而造成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