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四、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五、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六、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八、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4.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二、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四、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五、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六、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七、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7.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8.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八、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得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8.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9.担任护士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应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护理部副主任(副总护士长)协助主任(总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重、疑难病人的计划护理、护理会诊及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0.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二十、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8.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二、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医务科或门诊部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各科门诊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6.组织护士、卫生员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三、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员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二十四、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医务科或门诊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提高急诊抢救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术水平。
5.组织护士准备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经常检查补充、消毒、更换。
6.负责护理人员排班,制定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总结经验。
7.负责抢救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
8.督促护士做好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9.督促护士、卫生员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做好隔离消毒。
二十五、急诊室护士职责
1.在急诊室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症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员,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了解病员病情、思想和饮食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密观察与记录留观病员的情况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分诊业务能力和抢救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准备各项急救所需药品、器材、敷料。
8.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房或手术室。
二十六、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深入本科各病房参加晨会交接班,检查危重病人护理,并作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新开展的护理业务,要亲自参加实践。
3.教育全科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4.随同科主任查房,以便了解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医护联系。
5.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护理业务技术,并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
6.组织拟订本科护理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护理经验。
7.了解本科病人的病情、思想及生活情况。督促检查各病房护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8.负责组织安排护生在本科各病房的临床教学及实习工作。
9.确定本科护士的轮换和临时调配。
科副护士长协助科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