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老年人优待证管理办法》将于2011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初次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完全免费,补办需交5元工本费。
《办法》规定,凡户籍在宁夏、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老年证。常住宁夏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及国外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也可办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老龄办或政府政务大厅免费办理,也可委托村或社区居委会统一办理。因保管不善等原因,补办要交5元工本费。老年证仅限本人使用,发生转借、冒用、涂改或买卖的,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由发证机关收回,并取消享受优惠待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