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思绪有些杂乱,你先冷静一下,我帮你分析一下吧,我是商铺专家,呵呵
我理解的你的情况:
1.物业持有人(产权人)将该物业整栋租给了刘总,刘总为承租人,而不是该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是这样
2.你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无特殊关于续签方面的条款。
如果是以上情况,则
1.如果你有本事,你可以说服别人来接手你的商铺,但你要把情况说明,否则到时还得找上你的麻烦。
2.凭你的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和该物业业主协商,让其施压刘总,实在不行,不嫌麻烦的话,痛快的干一场官司吧,80%的胜算。
3.跟业主、刘总摊明你的筹码,就是优先续租权能带来的利害关系,同时说明自己不想惹事,大家都退一步协调解决。
我认为最好先实施第3个计划,毕竟和气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