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一,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积极宣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生产安全保护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领导工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反映职工群众诉求,依法依规为职工群众争取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
第三,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开拓创新,彰显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虽然发展迅猛,但大多仍处于产业链低端,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提高非公企业的产业层次、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水平。
第四,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互通共融,引领企业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党员、职工和企业出资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扩展资料
具体做法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员工,努力完成企业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员工,经常了解员工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员工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