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们这里的经侦大队的要我们出钱他们才立案,才抓人.我们怎么办?

2022-07-25 社会 199阅读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