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我方额外损失如何理赔?

2020-04-24 社会 57阅读
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一般认为全责方需要承担事故所有直接损失,包括直接财物损失,人伤治疗医药费用以及死亡伤残补偿。
对于额外损失的定义,如因车辆维修期间带来的交通费用,此类属于法律支持范围内的直接损失,可凭相关的费用单据发票等直接向全责方索赔。
但车辆修复后出售转让带来的额贬值损失,法律上认定其属于交通事故受损方可得利益的减少,属事故间接损失。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针对受损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是修复车辆至正常使用状态即可,即只赔偿车辆的修理费,不赔偿所谓的”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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